9 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并明确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中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义务。
明确七类药品不得网售,即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同时,《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药品追溯、储存配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以及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也要求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并强化平台在药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
作为一家专注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翻译二十年的医学翻译公司,北京康茂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樊为国对此表示,在中国,医药行业属于强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对于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态度将决定行业未来发展空间的大小,此次《办法》的发布,明确了各方职责,让药品的网络销售朝着更合规的方向发展,有助于医药电商行业在规范的环境下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