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协议双方信息
1. 明确披露方(Disclosing Party)
这通常是拥有医药专利相关信息并寻求翻译服务的一方。包括其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确定接收方(Receiving Party)
即承担医药专利翻译工作的一方,如翻译公司或个人翻译者。同样列出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二、保密信息的定义
1. 具体描述
明确医药专利相关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书内容(如发明名称、技术背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等)、实验数据、药理研究结果、制造工艺等。
无论是以书面形式(如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口头形式(如会议交流中的信息透露)还是其他形式存在的与医药专利相关的信息。
三、保密义务
1. 接收方的义务
接收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除非得到披露方的书面同意。
在翻译过程中,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如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仅允许直接参与翻译工作且有保密需求的人员接触),对电子文档设置访问权限,妥善保管纸质文档等。
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将保密信息用于自身的研发、商业竞争等目的。
2. 期限
明确保密期限,一般应从协议生效之日起,持续到医药专利公开或失效后的一段时间(例如,专利公开后2
5年),以确保即使专利信息公开,在一定时间内与之相关的未公开的补充信息等仍能得到保密。
四、例外情况
1. 合法要求
如果接收方收到部门、司法机关等具有法定管辖权的机构的合法要求(如传票、法院命令等),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披露方,以便披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寻求法律保护以阻止披露等)。
2. 已公开信息
如果在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之前,保密信息已经合法公开(如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如官方专利数据库等已可获取),则接收方对该部分信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
1. 赔偿责任
如果接收方违反保密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明确规定接收方需赔偿披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如因保密信息泄露导致的市场份额减少、研发成本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如商业机会丧失、声誉损害等)以及为追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调查费等)。
2. 禁令救济
披露方有权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机构申请禁令,禁止接收方进一步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如禁止继续披露保密信息或利用保密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等。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生效
明确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变更
任何对协议的变更都需要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或盖章)。
3. 终止
协议在保密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但不影响在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