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在法律上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专利持有人享有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专利保护期限的计算通常从专利申请日开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保护期限可能有所不同。
根据中国的专利法,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对于药品专利,中国实施了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以补偿新药在上市审批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这意味着,药品专利的实际保护期限可能会超过20年,但最长不超过29年(20年基本期限 + 5年药品专利权补偿期限 + 4年发明专利权补偿期限)。
美国的专利保护期限也是自申请日起20年。美国的《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补偿法》(Hatch-Waxman Act)允许制药商在特定情况下获得专利期限延长(PTE)。如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新品牌药的审查时间超出该药物专利授权后的期限,则可获得最长5年的专利期限延长。专利权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再颁专利来修正原专利中的错误,而再颁专利将使原专利“失效”,但PTE在原专利授权日基础上最多增加5年保护期,即使该专利后续被再颁发。
自1989年10月1日起,加拿大专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目前,只有某些药品专利可以通过补充保护证书延长专利期限。但从2025年1月1日起,根据新的PTA一般制度,所有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专利都将获得补充期限。对于申请日始于2020年12月1日的专利,专利权人可在专利授权后3个月内申请延长期限。如果专利是在以下较晚日期之后颁发的,即(1)自“适用日”起5年内,以及(2)审查申请日起3年内,则有资格申请PTA。补充期限的持续时间是上述(1)和(2)中较晚日期与专利颁发日之间的天数减去“根据规定确定的天数”。
专利续期是指在专利保护期限即将届满时,专利权人可以申请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续期规定也有所不同。
在中国,专利续期主要涉及年费的缴纳。专利权人需要在专利保护期限内逐年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果专利权人未能按时缴纳年费,专利局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但在宽限期内仍未缴纳的,专利将失效。具体的年费金额和宽限期长度可能会根据专利类型和申请年份有所不同。
美国的专利续期同样涉及年费的缴纳。美国的专利法还允许专利权人通过申请再颁专利来修正原专利中的错误,从而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再颁专利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专利局的审查和批准。
加拿大的专利续期规定与美国类似,也涉及年费的缴纳。加拿大的新PTA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专利在授权后申请延长期限,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条件需要根据CIPO的规定来执行。
专利保护期限和续期规定是医药专利翻译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专利的有效性和专利持有人的权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保护期限和续期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医药专利翻译时,需要根据目标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来准确翻译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