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要求
1. 符合规范:译文整体应符合专利申请目标国家(地区、组织)的专利申请文件体例。
2. 忠实原文:译文应完整、准确地表达原文信息。
3. 术语统一:术语应准确,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技术要求和行业用语习惯,并前后一致。
4. 行文通顺:译文应符合英文文字规范和表达习惯,行文清晰易懂。
5. 规避歧义:译文应采用严谨的术语和句式,最大程度规避歧义。
具体要求
1. 词法
冠词:在使用冠词时应明确泛指和特指。一般情况下,单数可数名词首次出现时,应使用相应的不定冠词a或an,再次出现时使用定冠词the;不可数名词和复数名词首次出现时应使用零冠词,再次出现时使用定冠词the。表特定要素或固有属性的名词,首次出现应使用定冠词,如the speed、the orientation等。
代词:为确保译文语义明确,避免使用it、them、they等人称代词指代前文提及的人和技术要素等内容(it作形式主语时不受此限);避免使用his、its、their等形容词性物主代词指代申请人、审查员、发明人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等,宜在准确表达上述身份信息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变通方法译出。
复合关系副词:按上述关于代词的要求,在避免使用代词的情况下,译文宜采用复合关系副词,如thereof、heretofore、wherein等。
缩写词:应遵循相关规定使用缩写词。
2. 五大原则(英译中时)
直译原则:对于英语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一般应该注意“信、达、雅”三方面,确保在“信”的基础上求“达”,最后求“雅”,即中译文与英语原文内容保持完全相同,尽量不要过度意译或过度联想、转译或引申。但直译不等于只能照搬原文的句型,在翻译过程中要兼顾中文的表达习惯。在所表达的意义完全相同的前提下,译文可以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进行断句和重新组织。
最大保护原则:在忠实原文的前提下,译文语言的组织应尽可能使保护范围最大,即可以适当合理地进行外延。例如,“comprising、containing、including(包含、包括)”属于开放式,“consisting of、be composed of(由…组成)”属于封闭式。开放式不能翻译为封闭式。类似的,例如,“object”翻译为对象,而不是翻译为物体;“vehicle”翻译为车辆或交通工具,而不是翻译为汽车;“film”翻译为膜,而不是翻译为薄膜。
准确性原则:无论是翻译还是定稿,首先应对原文有准确的理解。在涉外专利文献的翻译过程中,应从语言、法律和技术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获得最准确的语言变换。
专业原则:对于不同的单词和/或同一单词,在不同的环境下要根据专业背景和具体的技术含义选取最适当的表达形式。例如,“substrate”在液晶显示器/电路板中一般翻译为“基板”,在半导体领域中可以翻译为“基底”或“衬底”,在生物医学领域可以翻译为“底物”或“基质”。
前后一致原则:在翻译过程中要保持术语和表述的前后一致性。
3. 其他要求
高质量:应要求整个文本的高质量,杜绝错别字,版式应美观大方。
直译为主:专利申请文件原则上一律采用直译,一般情况下应严格避免任意加词、减词,尤其不要加入自己对文件的理解的话。
结合附图(英译中时):一般对于发明的重点通常会配有附图,附图非常有助于理解说明书的内容,尤其是对于机械结构类的发明。当英文本身存在歧义、不能确定该如何翻译时,这时通过仔细对照文字与附图,往往能够使译文更准确。
根据语法分析(英译中时):在翻译和校对时,通过语法分析排除掉错误的翻译方式,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