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当事人不精通的语种,可以寻求专业的翻译公司的帮助,委托他们代为核实。
如果译文的错误并不一目了然,例如某一原文术语本身含义有多种或存在歧义,为了使译文异议可信度更高,应充分说明该译文错误的理由,并考虑给出证据。例如,可以通过分析译文错误所在的证据的上下文、甚至该篇证据引用的其它文献,来确定译文的真实含义;可以通过本领域教科书确定术语的正确含义;最常见的是通过提交一本或多本工具书中对该原文术语的解释来证明译文存在错误。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的译文来印证所提出的译文异议。
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该译文异议对案件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希望走委托翻译的程序,最好能够尽早和合议组进行沟通和商议,说明案件中存在译文异议、以及该译文异议对案件的重要性,确保合议组在案件审理期限内尽早注意到译文异议的存在,从而有充足时间考虑对译文异议进行委外翻译或组织双方当事人确认翻译单位。
在专利翻译过程中,应遵循专利文献汉英翻译规范,如行文通顺、规避歧义等,确保译文质量,减少可能引发异议的因素。
对于通过PCT途径进入中国的外国专利申请,如果发现中文译文与PCT申请的WIPO公开文本的原文存在差异时,可以通过缴纳费用经由“译文更正”程序对中文译文进行更正。
例如在欧洲专利异议程序中,异议申请必须在专利授权公告发布在欧洲专利公报后的9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并在异议期内支付异议官费,错过该期限将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继续处理程序和恢复权利程序对异议人无效)。异议通知的内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特定内容,并且EPC第100条规定了提出异议的3种理由等。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在专利翻译中更好地应对专利审查中的异议,确保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和专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