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术语标准化与一致性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同一术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或翻译方式。为了确保专利申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建议使用术语数据库或术语管理工具,确保术语在整个文档中的一致性。
2. 法律语言的精确转换
专利文件中的法律语言需要特别谨慎处理。某些法律术语在不同国家的专利法中存在差异,翻译时必须根据目标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调整。例如,“prior art”在美国专利法中通常翻译为“现有技术”,但在某些欧洲国家可能需要翻译为“先前技术”。
3. 文化差异的适应性调整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语言习惯、表达方式等都会影响翻译的效果。例如,某些医药术语在中文中可能没有直接对应的词汇,翻译时需要根据上下文进行创造性转换。某些表达方式在一种语言中可能显得过于直接或生硬,而在另一种语言中则需要更加委婉或正式的表达。
4. 跨时区表达的处理
在专利翻译中,时区要素主要体现在申请日期的转换、优先权要求的时效、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等。为有效处理跨时区表达,可采取以下策略:
统一使用协调世界时(UTC)
明确标注时区信息
采用标准化时间格式
建立时间转换核查机制等
5. 利用技术支持
随着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的发展,医药专利翻译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机器翻译(MT)和计算机辅助翻译(CAT)工具在医药专利翻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些工具不仅能够快速处理大量文本,还能通过术语库和翻译记忆库提高翻译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但机器翻译并不能完全替代人工翻译,医药专利文件中的复杂技术内容和法律语言仍然需要专业翻译人员进行审校和调整,人机协作成为医药专利翻译的新趋势。
6. 申请文件修改注意事项
当基于中国专利申请准备美国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文件格式的修改:中国专利申请要求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分别连续编写页码,并且说明书不得添加段落标号;而美国申请要求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一起连续编写页码,而说明书附图另外连续编写页码,说明书需要包含段落编号(如、、…)。
文件实体部分的修改:
说明书: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对于中国专利申请,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只需要在请求书中填写相关信息即可;而对于美国专利申请,除了需要在申请数据页(ADS)中填写相关信息以外,还必须在说明书的开头部分写明对于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背景技术:在中国专利申请中,对于背景技术部分的描述可能包含有与理解申请无关的过多空泛描述、关于现有技术方案的具体描述以及对于现有技术方案的缺点的过多评论;在美国专利申请实践中,背景技术部分讨论的技术被认为是申请人自己承认的现有技术,审查员在质疑申请的专利性时可以直接引用背景技术部分的描述而不另外检索对比文件,在背景技术部分对现有技术进行的讨论也可能对权利行使造成障碍。在准备美国专利申请时,可以缩减或删除空泛描述,删除对“现有技术”的措辞,简要描述现有技术内容(不要将现有技术的内容排除在本申请之外,或者可以将现有技术的内容作为本申请的部分而移到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描述)以及去除对现有技术方案的缺点的评述。
发明内容:在一些中国专利申请中,对于发明内容部分的描述可能包含有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发明目的、有益效果的描述等,在准备美国专利申请时也需要根据美国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7. 要求优先权的流程实务
当跨国公司申请PCT要求中国专利优先权时,需要注意以下操作实务:
美国主体I向所在国申请PCT专利并要求中国专利A申请优先权:
对申请人的要求:在先中国A专利的申请人或者权利继承人需要和C申请保持一致。
对发明人的要求:在先A申请与美国B申请有相同:发明人,或者至少一位共同发明人,或者在先A申请发明人的权利继承人。如果申请主体和/或发明人不一致,为了实现跨国公司的国外主体I要求中国专利申请A优先权的主张,可以通过A优先权转让的方式来克服申请主体和/或发明人不一致的问题,即成为合法的权利继承人。
如果采用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方式,面临保密审查和技术出口相关问题:中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进行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