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忠实性原则:翻译必须忠实于原文,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任何对原文的误解或误译都可能导致法律纠纷。
2. 一致性原则:在同一份协议中,同一术语应保持一致的翻译。
3. 使用规范术语:依照专利法和相关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4. 注意法律管辖区:跨国公司之间进行技术转让时,专利许可协议常常涉及多个法律管辖区。企业需要将协议翻译成目标国的官方语言,以确保双方对协议条款的理解一致。
1.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是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以及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后,对该专利申请享有的权利。
2. 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包括独占实施许可(许可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许可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等方式。
3. 转让专利权的手续:转让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专利法中所指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是指《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并且需要签订正式书面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