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专利翻译中,处理专利的法律可执行性是至关重要的。专利文件的翻译不仅需要准确传达技术内容,还必须确保法律条款的精确性和可执行性。以下是关于如何在专利翻译中处理法律可执行性的一些关键方面:
一、法律术语的准确翻译
熟悉法律术语:翻译人员需要了解国际专利法和特定国家的专利惯例,熟悉法律术语和惯例,以保持翻译文件中专利的法律可执行性和有效性。
建立术语库:创建术语库,收录常见的法律术语及其对应翻译,并且定期更新,以反映最新的法律发展。例如,在不同国家的专利法中,对于“新颖性”“创造性”等关键法律概念,都有其特定的术语表达,翻译时必须准确对应。
二、法律条款的准确翻译
依据评述更正条款引用: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针对权利要求的评述最终要落实到相应的法律条款。如果出现引用的法律条款与针对权利要求的评述不符的情况,建议根据对权利要求的评述适当更正对法律条款的引用。例如,对于权利要求1,具体评述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而法律条款引用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此款规定新颖性),这时关于法律条款的翻译,建议直接更正为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此款规定创造性)。
三、对比文件相关信息的准确翻译
著录信息的准确翻译:在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述中,通常会引用对比文件并提及对比文件的著录信息(例如公开号或者专利号)。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时会出现不规范的或者甚至错误的信息,在翻译中首先应核对正确的对比文件,然后再做出准确翻译。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到对比文件为“US”,这种引用并不规范,翻译时建议与公开文本上显示的著录信息完全一致,即“US 2009/0245242 A1”。
术语和特征的准确翻译:一般而言,专利申请中术语表达的不同往往指代不同的部件或结构。对于审查意见中提及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特定术语,建议在翻译中尽可能保持与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表达一致。若在翻译中采用与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表达不一致的词语或短语,有可能导致申请人从相应的文本中难以找到所提及的特征。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及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线代理”,与对比文件的英文公开一致,翻译应为“live agent”,若译为“online proxy”,申请人在阅读了此翻译后有可能采取的争辩理由为“对比文件并未公开‘online proxy’”。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关于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特征的提及,翻译中应尽可能使用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原文,但不能盲目照搬原文,避免特征的遗漏和特征的增加。
四、遵循特定的翻译规范和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例如采用ISO 9001等国际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并定期对翻译过程进行审查和评估,制定相关严格的质量标准,并且严格执行。
遵循申请号与校验位联合使用的规则: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申请号部分通常显示为13位阿拉伯数字的数字串,应理解申请号的使用通常应遵从申请号与校验位联合使用的规则,即12位的申请号 + 实心圆点(.)+ 1位的校验位。在翻译中应该体现出此规则。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显示“34”,应将其翻译为“3.4”。
五、借助技术工具和专业团队
利用翻译记忆库(TM)技术:存储和管理已翻译的内容,提高翻译效率和质量,确保术语和表达的一致性。
建立和维护专业的术语管理系统:确保术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合理利用自动化翻译工具进行初步翻译:再由人工进行校对和修改,提高翻译效率。
组建理工科背景译员团队:例如有的翻译公司90%译员为理工科背景,他们更能理解专利中的技术内容,从而有助于准确翻译,确保专利文本的精准性与法律合规性。
六、审校与反馈
技术审校:由技术专家对译文进行审核,确保技术内容的准确性和连贯性。例如在审校涉及“集成电路设计”的专利时,技术审校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电路图描述和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语言审校:由语言专家对译文的语法、句式和表达进行润色,提升语言流畅性。
客户反馈:将翻译结果提交给客户,收集反馈意见,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