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权利要求的授权公告文本存在明显错误,而法院通过参考PCT申请的原始语言文本,可以对存在明显错误的PCT专利译文予以修正性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执法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原则上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结案。若确需延期,须经批准,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如遇极为复杂或特殊情况,可以进一步延长。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侵权纠纷过程中,被赋予了对赔偿数额的判定职能,以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设立,为欧洲专利授权后的维权争议解决提供了新的途径。选择退出后,欧洲专利申请以及已获授权且生效的欧洲专利将不受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相关专利案件只能在各国法院分别进行诉讼。
面对专利权异议,翻译者需具备应对策略。需对异议进行详细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需与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紧密合作,制定解决方案。需对翻译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翻译的准确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以提供处理专利授权后维权争议解决的全面视角。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