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术语专业化:专利文件中使用的法律术语和技术术语往往具有特定含义,翻译时必须精确无误。
2. 保持一致性:对于审查意见中提及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特定术语,建议在翻译中尽可能保持与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表达一致。
3. 全面理解原文:在处理专利异议文件时,翻译者首先需要全面理解原文的内容和背景。
4. 明确保护类型:权利要求的保护类型有两种,一是产品权利要求,二是方法权利要求。撰写方法权利要求时,应该利用实现该方法的各个具体步骤来限定,并应清楚限定各步骤间的关系。
5. 提供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6. 附送中文译文: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7. 理解专利许可的含义:进行专利许可其实就是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其他组织对自己的专利发明进行制造、使用和销售等行为。这种许可是为了明确的目标并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根据商定的条件进行的。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确保专利文件翻译中专利许可和授权对象的处理既准确又符合法律要求。